换一种颜色=不正当竞争

换一种颜色=不正当竞争

李东涛

 

案情

想到颜色,我为什么会犯糊涂 1

这是一个关于颜色的案子。

原、被告均是面粉厂。

原告自1985年起开始生产面粉。自那时起,原告投入了大量的广告宣传费用和产品包装设计,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。其生产的面粉畅销全国,面粉的包装设计亦广为人知。

被告自1996年开始生产面粉,由于自己的注册商标不是很有名利润并不理想。

于是,被告在1997年决定改变其经营策略:使用与原告相类似的包装设计,但使用不同颜色和商标。

很快,被告的这种策略带来了商业上的成功。

原告状告被告不正当竞争(假冒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)。

被告否认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,理由是所用的面粉包装是有着显著区别的,不会误导公众

法院判决不正当竞争成立,理由是:

第一、原告的面粉是知名商品;

第二、被告使用了与原告相类似的包装设计,造成了市场上的混   淆,颜色不同无法改变这一点。

简而言之,想到了颜色,消费者犯糊涂了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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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 The color blue POEM by Serenity Mondy at www.poetry.com/poem/103928/the-color-blue

 

2025年4月21日 09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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